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湖南省博物馆学会纪念馆专业委员会”,英文译名为Committee of Memorial Museums of Hunan Museums Society,缩写为 CMHMS。
第二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博物馆学会章程》,规范本专业委员会工作,结合本(专业委员)会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湖南省博物馆学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是由从事遗址类、事件类、人物类博物馆、纪念馆研究的工作者自愿结合的,以弘扬民族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促进红色旅游为主要目的公益性群众团体。
第四条 本会宗旨: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团结全省遗址类、事件类、人物类博物馆、纪念馆工作者,以奉献、创新、协作的精神加强合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合作办展、优势互补,为我省博物馆、纪念馆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 本会接受湖南省博物馆学会和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文物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挂靠单位是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建立全省遗址类、事件类、人物类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交流网络,组织学术课题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历史研究和历史遗址的保护工作。
第七条 加强同国外纪念、战争与和平类博物馆、纪念馆的纵向与横向的联系,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外学术活动。
第八条 促进学术交流,建立纪念馆信息中心,构成馆际之间了解与交流的平台;编辑出版相关学术书刊,搭建一个学术成果发表的园地,促进本学科的发展。
第九条 为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近现代史研究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咨询、科研等服务。
第十条 开展对会员和全省遗址类、事件类、人物类博物馆、纪念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近现代史、革命史研究及相关的文物征集鉴定、陈列展览的艺术设计等有关知识。
第十一条 维护会员和全省遗址类、事件类、人物类博物馆、纪念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活动。
第十二条 组织全省遗址类、事件类、人物类博物馆、纪念馆的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培养和推出优秀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专业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
第十四条 委员会每届任期 5 年。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湖南省博物馆学会批准。
第十五条 委员会职权:
(一)选举产生和罢免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 务情况;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学术研讨会和学会活动的承办单位;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制定本会活动计划;
(八)筹措本会活动经费;
(九)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秘书处的主要工作是:
(一)主持本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处理本会其它日常事务。
第十七条 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每届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通信形式召开。委员会会议须有一半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一半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八条 全省遗址类、事件类、人物类博物馆、纪念馆工作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湖南省博物馆学会章程》和本章程的中国公民,经书面申请,可以成为本会会员。博物馆、纪念馆不论规模大小,均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十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审核同意,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条 本会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遵守本章程。对被处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会员,予以除名。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员的其它权利和义务,遵照《湖南省博物馆学会章程》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个人会员不缴纳会费;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单位承担部分活动经费;
(二)政府资助,社会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五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报湖南省博物馆学会批准后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专业委员会。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中国博物馆协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湖南省博物馆学会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