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各会员单位: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源自文化遗产日,时间为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文化建设重要主题之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目的是营造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增强全社会的遗产保护意识。文化遗产日自2006年起设立。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2018年6月9日为我国2018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切实做好组织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化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积极探索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更好提升新时代文物工作传播力、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及宣传口号
活动主题:文化遗产的传播与传承
宣传口号:1、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2、坚定文化自信 传承中华文明;
3、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守望家园你我同行;
4、呵护文化遗产 讲好中国故事;
5、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共享时代美好生活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各单位可结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科普讲座、研讨会、公益展览、文化和自然遗产进社区进校园等相关宣传活动。
(二)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各单位可根据藏品资源状况和实际接待能力,在确保藏品和人员安全前提下,适当延长免费开放时间,面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免费或优惠门票及公益讲解等服务,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扩大藏品资源共享。可围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体验传承活动。
(三)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有关应急预案,确保公众和文物安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实际、讲究实效,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四、总结评估
活动结束后,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报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情况至学会秘书处。对于各地具有典型特色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学会将予以重点宣传和推介。
附:
1、《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的通知》
2、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唐娟 0731- 8451707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50号湖南省博物馆内(邮编:410005)
电子邮箱:hnmuseum@126.com
湖南省博物馆学会
2018年5月4日







